云南省地震局2011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1-02-16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现将云南省地震局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代码 最低面试分数 准考证号 姓 名
0903317001 95.8 317153315720 蔡云龙
317143030125 秦亚君
317153302829 杨学刚
317153301215 黄 鹏
317153315322 刘 翔
317153314826 冯 瑶
924142233003 黄海波
924141253107 窦天才
185170480112 姚学刚

二、面试确认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公告发布后3天内发送电子邮件到rjc@mail.eqyn.ac.cn进行面试确认,邮件标题统一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考试”,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邮件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资格复审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3日14:30到云南省地震局九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地点:昆明市北市区北辰大道842号。可乘57、67、142路公共汽车到云波新村站下车即到,也可乘K1、23、61路公共汽车到金泉汽车广场站下车,沿北辰大道往东800米。

(二)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须手填并粘贴近期彩照)、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相关证书(英语、计算机等)。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社会在职考生另需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于在职考生,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资格复审前须经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三)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应按要求粘贴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地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经历的时间必须连续,注明何时取得何种学历学位。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或者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面试时间:2011年2月24日上午9:00

(二)面试地点:云南省地震局九楼电教室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8:30前,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云南省地震局九楼候考室。

五、体检和考察人选确认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实际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合格的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考生于2月25日早晨进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如被考察(体检)对象条件不符合招录要求,则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考察(体检)对象。

六、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确认、资格审核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安排食宿,交通、食宿及体检费用自理。

(三)云南省地震局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联系人:王赟赟、张艳凤,联系电话:0871-5743857。

(四)云南省地震局公开考试录用工作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871-5747083(纪检监察审计处)。

云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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