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1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2011-02-1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1年公务员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序号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1 147112081617 宋骏宇 29 147170560512 吴大新
2 147131062309 龚胜华 30 147170350513 刘超
3 147139040824 文金明 31 147171251412 李姝炜
4 147151010625 黄正初 32 147171480309 陈欣
5 147170261601 崔士迁 33 147170021516 徐慧娟
6 147133278317 王刚 34 147171430906 鲍晓俊
7 147139331222 孟楠 35 147171472924 马晓晓
8 147139661729 张猛 36 147121091515 惠静夷
9 147132472002 朱利强 37 147170172120 刘伟
10 147151030203 卢秋伃 38 147170510712 李浩田
11 147171471015 陈国耀 39 147170220419 张璋
12 147134031911 黄磊 40 147171190324 钱铭杰
13 147170834917 李隆璇 41 147170050118 李道正
14 147170530809 郑明青 42 147133077018 金志伟
15 147170171928 马兰 43 147123073326 王琪
16 147170470207 王嵩 44 147132270627 许珊珊
17 147171030423 侯颖辉 45 147143032905 龙少鹏
18 147170530413 王伟 46 147171471905 姚斌
19 147170520429 刘子靖 47 147170241716 黄丹青
20 147170172304 韩振东 48 147132142426 葛浩
21 147171232912 于丽 49 147111070921 高华昊
22 147170100721 王力川 50 147171010204 杨光宇
23 115171431511  赖建阳 51 147131062126 陈嘉
24 147170413327 王一伦 52 147132421419 靳涛
25 147170301312 贺永洁 53 147170302323 谢兆辉
26 147170071023 陈健 54 147170361110 刘鹏
27 147170220824 孙德林 55 147161028402 王科
28 147170541707 杨平平 56 147170090308 范秦
各职位最低分数线:
职位代码 笔试最低分数线
0401001002 115.4
0401002001 100.4
0401003001 101
0401003002 103.9
0401004001 113.7
0401005001 115.3
0401006001 116.9
0401007001 118.7
0801008001 118.1
0801008002 112.9

备注:0401002001职位调剂1人,调剂笔试最低分数107.1。

二、面试、体检和考察安排

(一)面试

面试安排在2月23日至2月25日,每天上午9:00开始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按照职位分别进行。考生全天封闭。

候考地点: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3号楼3层第四会议室。

面试人员名单第1号至第10号考生参加2月23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第11号至第35号考生参加2月24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第36号至第56号考生参加2月25日面试。

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体检

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情况,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递补进行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阶段,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将不予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三、有关要求

(一)面试务必提前30分钟(即8:30前)到场。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

2. 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3. 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与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

4.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

5.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 待业人员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

7. 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三)面试考生须确保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保证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准确。与报考条件不符、报考信息或有关材料不实的,将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

(四)面试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我单位,并进行书面确认。

四、联系方式及其它

联系单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司干部处

联 系 人:高琪  祁峰

联系电话:010-8308.5012

我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乘车路线:乘坐14、55、101、103、109、124、619、685等路公共电汽车到西安门站下车,或乘坐地铁4号线到西四站下车,自西四丁字路口向东约500米路南。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食宿、交通由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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