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机关2011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公告
2011-02-12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及报考我部考生公共科目笔试过线人员情况,现就2011年度司法部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姓 名 面试最低分数
监狱管理局劳动和生产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114131031729 平 亮 107.2
114137051321 李作杰
114137060924 于 尧
114139071115 宋 瑜
114142433207 罗华丰
劳动教养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戒毒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114137031110 王莱宁 103.7
114170460314 张清华
114170411203 董 瑞
961170470109 李建胜
法律援助工作司监督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114131031801 谢 翀 110.5
114142224612 陈佳玲
114170290711 刘 威
114170291604 张振搏
114170802229 温国帅
基层工作指导司副主任科员 114111021015 王晓帅 99.2
114111161330 潘丽丽
114111161821 吴 会
114142226329 郭恒亮
114142231329 孔 磊
114142234107 姚振忠
114142413418 熊 飞
114170130608 赵 蕾
114170740930 张 超
114171461620 李玲玲
国家司法考试司综合处副主任科员 114141210716 程小雷 108.2
114141241211 李 丽
114143013604 马 可
114170302212 朱 媛
114170510222 徐艺心
司法鉴定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114111160316 田立帅 109
114133272912 王 超
114139051813 党凌云
114139060603 乔元猛
114139331805 王梦萱
114170100914 朱文婷
114170451807 刘 旭
114171232823 陈 颖
114171252312 康 莉
114171481107 李小恺
离退休干部局服务处副主任科员 114111080812 李文婷 102.8
114111203418 钟秀华
114141012407 张 鑫
114170601121 谷 立
114171240229 董 琦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劳动教养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戒毒管理处副主任科员职位因过线人数只有2人,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调剂2人,调剂人选笔试最低分数线为104.3分。面试人员共44人,名单如下:

二、面试时间

2011年2月23日、24日两天。面试分上、下午进行,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各职位面试时间见下表。

时 间 安 排 职位代码
2月23日(周三) 上午9:00 监狱管理局职位 401001001
国家司法考试司职位 401005001
下午13:30 劳动教养管理局(戒毒管理局)职位 401002001
法律援助工作司职位 401003001
基层工作指导司职位 401004001
2月24日(周四) 上午9:00 离退休干部局职位 401007001
下午13:30 司法鉴定管理局职位 401006001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8:10前到达考场,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12:40前到达考场。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50、下午13:20仍未报到者,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北京大雅宝空军招待所(北京市东城区大雅宝胡同1号)。

乘车路线:北京大雅宝空军招待所位于北京市中心(东城区金宝街东口,东二环路西),处在建国门桥北、朝阳门桥南之间,可以乘坐44路、750路、特12路、810路、特2路公交车到雅宝路站下车,也可以乘坐地铁1号线、2号线在建国门站或朝阳门站下车。

四、面试确认

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请于2月18日12时前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在要求的时间之前未进行确认的考生,招录机关又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将视为放弃面试。考生确认时,须留下本人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联络。

五、体检和考察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体检时间定在2月25日上午7:30,有关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2.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每个职位确定1名考察对象。我部将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如遇有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我部将按照考试成绩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六、有关事项

1.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会计证书(仅限离退休干部局职位)、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除此之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以及2009、201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和学生证;

(2)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3)待业人员提供由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加盖公章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4)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基层工作指导司职位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考生,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考生,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6)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提供基层工作经历相关材料。

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参加面试人数如少于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选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联系人:刘帅克

确认电话:010-65153631

请各位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司法部政治部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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