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亿元炒股案始末
2008-04-22来源:《财经》

  原天大校长单平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炒股执行人、原天大副校长杭建民,免职后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

  11月21日,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主持者、天津市人大主任刘胜玉宣布,天津大学校长单平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其天津市人大常委职务亦自动撤销。

  “单平同志在担任天津大学校长期间,存在严重失职错误,给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刘胜玉说。

  此前的7月14日,刚满60岁的单平在官方“年龄到点”的解释下,卸任天津大学校长(副部长级);离职时获得了“鞠躬尽瘁、严谨治学”等高度评价。但随着11月15日中纪委发出的一份通报,其命运也旋即改变。

  中纪委的通报指出:2000年9月至2001年8月,单平“违反规定,未认真组织论证,未经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批准将校方1亿元资金用于炒股,造成损失3758.83万元。经中共中央批准,中纪委对单平作出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财经》记者从天津市人大获悉,受党纪政纪处分后的单平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与此案相关的原天津大学副校长杭建民,免职后已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

  50岁的杭建民曾担任校长助理兼财务处长,2004年成为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在天津大学涉足资本市场的九年里,他集校方资金的行政主管与投资运营人于一身,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今日乱象之源。

  炒股事件

  单平1946年5月生于辽宁鞍山,1963年9月进入天津大学攻读机械系焊接专业。1968年12月参加工作。十年后,他又考入母校,1981年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直至1997年6月掌舵母校。

  天津大学前身为北洋大学, 1951年更为现用名,为第一批国家重点大学。这所始建于1895年的工科院校有着办实业的传统。就在1997年,单平履新校长三个月后,天津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大天财)成立,由天津大学、天津大学实业发展总公司等七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设立。

  作为一家早期上市的高校概念股,天大天财在资本市场斩获颇丰。1997年9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募集资金1.5亿元;1999年8月,向全体社会公众股东以15元的高价每10股配售3股,实际募集1.3亿元。其2000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净利润5697万元,利润主要来源于投资收益,达4159.82万元,较上年增长高达535%。

  工科出身的单平由此对资本运作产生了浓厚兴趣。他于2000年提出对校办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争取上市,以此提高校办企业的科研实力和发展后劲。

  中纪委通报称,2000年9月至2001年8月,天津大学分三次与深圳时代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时代公司)签订《委托资金管理协议》,将1亿元资金交由该公司在股票二级市场进行运作。

  在天津大学内部人看来,导致单平“铤而走险”的原因既有过往之乱,更有现实之困:一是国家教育经费总体投入比较少;二是校际之间经费投入苦乐不均。

  据统计,中国的教育开支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是联合国规定标准的三分之一。尽管如此,2006年,11所高校的教育经费总计174.34亿元,而清华、北大占到三分之一。单平在2004年8月的中外校长论坛上曾表示,国外一些大学每年能筹集到数亿美元,“这对我们来说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要拼了命去找钱。”

  高校资金来源主要分三部分,即政府投入、学生缴费和高校自筹;前两项多为“专款专用”,受到明确的限制,第三项一般是通过校办企业或慈善募捐等方面筹得的自有资金。

  经查证,当时用于炒股的1亿元资金,正是天津大学的自有资金。由于国家政策在这一领域留有空白,挪此资金用于资本市场的投资并不属“违规”。但在程序上,时任校长的单平“未经可行性论证、未经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未报有关部门批准”,以个人名义签字后实施。

  单平的另一失察行为发生在委托协议到期时,时代公司没有按照约定返还资本本金和应得收益。在这一投资风险逐渐显露之际,单平并未采取果断措施,反而与时代公司签订展期协议,贻误了收回资金的时机。

  中纪委还查证,单平未就此向校领导班子通报,在提供给教育部的自查报告中,亦有造假行为。

  不过,案发至今,单平仍保留着天津大学博士生导师职务,并兼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焊接学会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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