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决定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于2011年2月23日至2月27日进行集中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生名单及情况公告
各招录调查总队面试时间、地点、联系方式、考生名单以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请参加面试的考生认真阅读,严格按照各招录单位要求准备面试,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联系。
二、面试确认
考生务必于2月1日15:00之前通过电话方式与各招录调查总队进行面试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在面试前须提交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英语(计算机)水平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各招录总队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其中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外,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考察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如果面试人选与录用计划比例少于1:3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1:1(其中西藏调查总队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3:1,广东调查总队、兵团调查总队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2:1);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为1:1。
请各位考生提前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规定的面试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问题,请咨询各招录调查总队。
特此公告
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