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2011年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通知
2011-01-20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报考全总职位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请按以下通知事项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

一、关于面试确认

1、考生应于2011年1月25日17:00前,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明确是否参加面试。

2、考生应在电子邮件标题栏中注明“考生***(姓名)确认参加全总面试”字样。电子邮件正文应包括:考生报考信息(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手机)、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的联系人信息(姓名、部门及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的联系人信息(姓名、部门及职务、办公电话、手机)。

3、面试确认电子邮箱:rsc2008@acftu.org

二、关于面试资格复审

1、考生须于1月28日前以快递方式将下列材料寄至全总组织部:

(1)应届毕业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如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报名推荐表不能盖章的,请事先电话告知,并将推荐表复印件先行邮寄,原件待盖章后邮寄;

(2)社会在职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3)待业人员的报名登记表、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相应的英语或计算机考级证书(复印件);

(5)本人简历;

(6)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7)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人员另需提供由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全总组织部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提供的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须粘贴一寸彩色近照,照片应与报名时上传网络的照片一致。上述材料恕不退还,请予谅解。

3、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0号全总组织部机关干部处,邮编:100865

三、关于面试和专业考试的初步安排

面试工作安排在2011年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同时进行专业考试,专业考试主要考察考生与职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关面试和专业考试的具体安排请关注全国总工会网站信息,并在每天8:00至17:30保证个人的通讯工具畅通。

全总组织部联系电话:010-68592049。

全国总工会组织部

201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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