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1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考简章
2010-12-02来源:云南省考试招生院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以下简称PETS),是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推出的面向社会、以全体公民为对象的开放的非学历证书考试,是主要测试应试者英语交际能力的水平考试。现将我省2011年上半年PETS报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开考级别

一级B、一级、二级和三级。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论年龄、职业、民族、学历,均可根据自己学习英语的实际情况,直接选考本次开考级别中的任何一个级别。

三、PETS成绩的使用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参加PETS二级或PETS三级考试,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替代自考有关专业大专或本科公共英语〔即英语(一)、英语(二)〕考试成绩(PETS二级替代大专公共英语成绩,PETS三级替代本科公共英语成绩,英语专业的课程不能替代),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考生是否参加相应口试,根据考生是否要求获得PETS等级证书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关专业确定。

(二)中等职业学校

按省招委、省教育厅〔2003〕18号文件要求,我省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职业中学应从2004年开始,逐步将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一级(含一级B)证书”作为在校学生达到毕业条件的基本要求。

(三)根据云招考传[2006]31号文件规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招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时,获得PETS一级B、一级证书加10分,PETS二级、三级证书加15分,PETS四级证书加20分。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3日至23日。

(二) 报名地点:考生就近到各考点报名(考点分布见第六条),不得跨县(区)报名、考试。

五、报名手续

(一)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或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等)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到场,直接由考点给考生照相(相片将打印在合格证书上)及采集相关信息,不得由他人代替报名。

(二)考生报名时须当面核对考点打印的《PETS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在上面签字确认。确认以后的报名信息有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需要补考(保留上一考次成绩)的考生,必须凭上一考次的《单项成绩合格证》报名(一级B凭2010年上半年《单项成绩合格证》保留成绩,一级、二级和三级凭2010年下半年《单项成绩合格证》保留成绩)。不出示《单项成绩合格证》者,视为不保留上一考次成绩。

(四)按省计委、省财政厅云计收费函〔2001〕05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一级(含一级B)和二级为85元/人次,三级和四级为110元/人次,考生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对西部地区的优惠政策: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报名参加一级(含一级B)考试时,在以上考试费的基础上减免10元/人次(考生凭学生证或学校证明减免考试费)。

(五)报名结束后,已报名的考生不得退考和变更报考内容。

(六)考生须于开考前三天内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并确认考试时间和考场。

六、考试

(一)考点设置

代码 考点名称 考点报名地点 咨询电话
0103001 昆明理工大学中心考点 昆明市学府路253号3号楼学校教务处注册中心 (0871)5138075
0102001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昆明市龙泉路627号学院培训部 (0871)5843366
0105001 云南师范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昆明市学府路8号学院图书馆一楼111室 (0871)5173299
0106001 昆明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 经开区浦新路2号昆明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 (0871)5098361
0107001 云南省旅游学校 昆明市龙泉路268号学校基础部 15288305800
0108001 云南财经大学 昆明市龙泉路237号学校外语学院 (0871)5023589
0109001 云南省化工学校 昆明市呈贡县学校教务科 (0871)7477331
0111001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昆明市金殿1号学院教务处 (0871)5018163
0112001 昆明市财经商贸学校 昆明市新闻路底五家堆学校教务处 (0871)6307669
0113001 云南爱因森软件职业学院 昆明市嵩明县杨林经济开发区职教园区 (0871)7974508
0114001 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 昆明市东郊小石坝学校训练处 (0871)7210444-8107
0115001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昆明市高新开发区海源北路1268号学院教务部 (0871)8353213
0116001 解放军电子技术学院昆明分院 昆明市教场东路128号学院办公楼 (0871)4785241
0117001 云南中医药中等专业学校 昆明茨坝花渔沟学校本部信息中心 (0871)5226628
0118001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昆明市一二一大街243号电大写字楼502室 (0871)5130777
0301001 曲靖师范学院 曲靖市麒麟西路328号古城校区成职教院 (0874)8965099
0401001 玉溪师范学院 玉溪市聂耳路49号学院成教院 (0877)2054852
0502001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办事处窑湾村
6社20号学校招生办公室
(0875)2162986
0902001 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临沧市凤翔镇学府路2号学校教务处 (0883)8882656
2101001 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昭通市昭阳区环城东路146号学校外语系 (0870)2153679
2301001 楚雄师范学院 楚雄师范学院新校区招生办 (0878)3125541
2501001 红河州财经学校 个旧市个金路19号学校教务处 (0873)2222865
2502001 开远市职业高级中学 开远市兴远北路66号学校教务处 (0873)7232947
2521001 蒙自职业高级中学 蒙自县凤凰路延长线南段学校综合科 (0873)3723797
2522001 红河学院 蒙自红河学院含章楼二楼 (0873)3643758
2621001 文山学院 文山县开化镇学府路66号学校成教处 (0876)8886201
2701001 普洱财经学校 普洱市思茅区边城东路30号学校培训部 (0879)2134984
2801001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景洪市宣慰大道93号学院培训处 (0691)2142621
2901001 大理学院 大理市大理学院古城校区外语学院 (0872)2218217
3103001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潞西市芒市镇仙池路14号学校招就处 (0692)2292293
3221001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丽江市古城区教育路学校教务处 (0888)5140086
3321001 怒江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泸水县六库镇向阳南路67号学校实验中心 (0886)3625322
3421001 迪庆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香格里拉县云丹路1号学校电教科 (0887)8288358

(二)考试时间:2011年3月19日至20日。

1、笔试入场时间:上午8∶30-8∶45(超过入场时间的考生禁止入场)。

笔试开考时间:上午9∶00。

级别 一级B 一级 二级 三级
考试时间 90分钟 9:00—10:30 90分钟 9:00—10:30 120分钟 9:00—11:00 120分钟 9:00—11:00

2、口试入场时间:上午8∶30-9∶00,下午13∶30-14∶00(超过入场时间的考生禁止入场)。

口试开考时间:上午9∶00,下午14∶00。

其中每个级别每组口试的最长时间分别为:

一级B: 3分钟/1名考生;一级:8分钟/2名考生;二级:10分钟/2名考生;三级:10分钟/2名考生;四级:12分钟/2名考生。

(三) 成绩

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口试满分5分,3分(含3分)以上为合格。

1、考生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可上网查询成绩,考点不再发放成绩通知单。查询方法:输入http//www.ynzs.cn网址,进入“云南省招考频道”点击“信息服务”栏中“社考”成绩查询。考生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后即可查询。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两个半月内,到考点办理查分手续,由考点统一到省招考院复查。

2、关于单项合格成绩保留:单项合格成绩可以保留到连续的下一次考试中有效。具体是,本次考试单项合格成绩:一级、二级、三级可保留到2011年下半年的考试,一级B可保留到2012年上半年的考试。

3、考生成绩水平解释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四)考试时,考生须带齐《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考生须知》,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违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七、证书

《合格证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制作、打印和下发,全国通用。一次考试中,两项都合格的发给《合格证书》;仅有一项考试合格的,只发给《单项成绩合格证》,若连续的下一次考试中另一单项也合格,则发给《合格证书》,后一考次的《单项成绩合格证》不再发放。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在考试结束三个月后的一周内(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领取《合格证书》。

如有考生遗失《合格证》,可登录http://chaxun.neea.edu.cn申请补办。

以上简章内容如有变动,以考前正式文件通知为准。本简章解释权属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省招考院咨询电话:(0871)5117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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