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事业单位加分什么时候开始?
2010-10-19来源:易贤网

老师加分什么时候开始?

回复:考试成绩发布后,属于政策加分的考生,请于10月27日至10月29日持下列依据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

(2)“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需提供《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3)我市优秀运动员,需提供市文体局证明及相关资料。

(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履行完协议,并考核合格的人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5)特岗教师履行完合同并考核合格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6)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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