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组织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知
2014-12-27来源:延边州教育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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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2014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省教育厅的资格认定工作要求,延边州教育局决定组织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5年1月3日 12:20,延吉市一高中 教学楼(延吉市爱丹路老客运站东50米乐园胡同内,火车站乘28、49路车)。

二、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

(二)面试形式。面试通过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答辩(陈述)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考场安排

查询本通知附件了解考生本人的考场安排情况。

四、面试有关要求

1.考生务于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3日,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的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接受考务工作人员的核验。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

3.考生要携带必要文具(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个人电脑等参加考试。

4.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

5.考生在得到监考教师的点名后,迅速前往面试考场。

6.备课时,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7.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教师询问面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

9.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10.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需缴费240元,可由本人上缴也可由他人代缴。缴费时间为12月29日至12月31日上午,缴费地点为延边州教育局人事处(延边州政府B座622室),联系电话为0433-2919190。

附件:考场分配表详情请参考:http://www.ybedu.net/web2/show.aspx?id=11078&cid=15

延边州教育局

2014年12月29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吉林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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