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17-08-29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37号)和《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吉教师字[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吉林省内,或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中国公民,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从2015年起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吉林省内的中国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2017年9月5日8:00- 9月8日16: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

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3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第三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吉林省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在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区选择;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地区报考。所在地区设有多个考区的,可任选其一。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9月6日-9月10日。网上资格初审由各市(州)考试招生机构在网上进行(主要负责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的信息填写是否基本符合要求。不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考生应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负责,如由此造成的不能参加面试、认证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考生信息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才能缴费。

网上缴费

根据《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综[2014]309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70元/科.人。考生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7年9月14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并缴费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10月30日-11月4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考生需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按照我省过渡政策,自2015年起,原省考成绩及合格证不再适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全部项目。

四、考试方式

我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使用纸笔考试方式。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为2017年11月4日(周六),各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间、类别 11月4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笔试。

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特别提示: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 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目: 201、202、301、302 )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 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 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 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2017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2017年12月12日。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具体查卷时间由考试机构确定),向当地市(州)、县(区)招考办(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由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2017年下半年面试报名时间:12月12日-12月15日,面试日期:2018年1月6至7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四)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

(五)有关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查询《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8月28日

吉林省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017年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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