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2014-12-25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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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4]97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www.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12月29日09:00-2015年1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12月30日09:00-2015年1月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招聘岗位表中教师岗(岗位代码1-6)的招聘考试方式为:①试讲; ②面试;

试讲:重点考察应聘者对专业知识把握情况以及课堂驾驭能力,具体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及单位网站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按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及单位网站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测试的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教师岗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说课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二)招聘岗位表中非教师岗(岗位代码7-9)的招聘考试方式为:①笔试; ②面试;

笔试:专业笔试由学院组织校外专家出卷。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面试:按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及单位网站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测试的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非教师岗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告、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公告中说明,并不得歧视残疾人)。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858081

联 系 人:王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监督电话:0517-83858866

联系人:陈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省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2月25日

附件: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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