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08-01-25来源:国家人事部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的规定,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对已通过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依分数高低确定每个职位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8年2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

地点:和敬府宾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张自忠路7号,乘坐118、701路公交车或地铁5号线到张自忠路站)

面试人员分组名单、面试注意事项及具体时间安排,在面试现场张贴。

三、所需材料

(一)需提前邮寄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须加盖公章),并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

2、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

3、待业人员: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

所有考生必须于2008年2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1号干部室,机关干部处收(报考机关厅室局职位)或派驻机构干部处收(报考派驻机构职位),邮政编码:100813。

凡未按上述要求邮寄材料的,即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资格,由该职位其他笔试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二)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或户口本(待业人员)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社会在职人员和待业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钢笔或签字笔。

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对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3、考生自行安排食宿。

联系电话:59595475(报考机关厅室局职位)

59595414(报考派驻机构职位)

附:2008年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考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中央纪委干部室

200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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