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华全国总工会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确认的通知
2008-01-24来源:全国总工会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请按以下通知事项进行面试确认: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08年1月25日下午5时前,以电子邮件(邮箱地址:rsc2008@acftu.org.cn)的形式确认参加考试,届时未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

2、确认时,考生应在邮件标题栏注明“***(姓名)确认参加全国总工会面试”字样。同时,需将考生报考信息(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手机号)、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联系人信息(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的联系人信息(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报知我会。

3、面试考生须于1月31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将下列材料寄至我会(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0号,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机关干部处收,邮编100865):

(1)应届毕业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须粘贴一寸彩色近照,照片应与报名时上传人事部网站的照片一致);

(2)社会在职人员的报名登记表(须粘贴一寸彩色近照)、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学历及学位证明复印件;

(3)简历一份。

上述材料恕不退还,请予谅解。

4、应届毕业生如因学校放假不能盖章,请事先电话告知我们,并将推荐表的复印件先行邮寄,原件待盖章后邮寄。

5、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全国总工会面试安排在春节后,专业考试与面试同时进行,不提供复习范围及参考书目。有关要求参见《全总机关2008年招录工作人员专业考试有关要求》。面试的具体安排请关注全国总工会网站信息,并保证通讯工具随时畅通。

联系电话:010-68592044。

 

全国总工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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