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迪庆州选拔领导干部公告(第1号)
2010-07-21来源:迪庆州人民政府网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通知》(云组电明〔2010〕79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经州委同意,我州面向社会公开选拔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18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位要求

(一)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5个)

1、迪庆州纪委信访室主任1名(副处级,限迪庆辖区)

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党性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熟悉党务工作,有一定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有基层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工作,作风深入扎实,密切联系群众,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

2、迪庆州政府副秘书长1名(副处级,全省范围)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整体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综合、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3、迪庆州信访局副局长1名(副处级,限迪庆辖区)

职位要求: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基层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热爱信访工作,作风深入扎实,密切联系群众,综合协调能力较强。

4、迪庆州档案局局长1名(副处级,限迪庆辖区)

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党性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档案工作有一定的了解掌握或者有一定的档案专业知识,热爱档案工作,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

5、共青团迪庆州委副书记1名(副处级,全省范围)

职位要求:对共青团工作有一定了解,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种活动的能力,热爱团的事业。

(二)科级领导干部职位(18个)

1、香格里拉县(5个):

(1)中共香格里拉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限迪庆辖区)

职位要求: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农业农村工作有一定的了解,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观察判断、综合分析能力。

(2)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级,限香格里拉县辖区)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严谨细致,政策理论水平较高,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文字表达、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

(3)香格里拉县农牧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限香格里拉县辖区)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扎实,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对农业农村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善于调查研究,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

(4)香格里拉县卫生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限香格里拉县辖区)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一定的卫生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有一定的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

(5)香格里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1名(副科级,限香格里拉县辖区)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基层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

2、德钦县(8个)

(1)德钦县发改委副主任1名(副科级,限德钦辖区)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思维敏捷,沟通协调和工作衔接能力强。

(2)德钦县监察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限德钦辖区)

职位要求:非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为人正直,作风扎实,工作严谨细致,讲政治,讲大局,综合分析能力较强。

(3)德钦县司法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限迪庆辖区)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独立处理司法工作能力。

  (4)德钦县农业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限德钦辖区)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农业专业知识和专业特长,沟通衔接能力强,作风深入扎实,密切联系群众,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5)德钦县民委副主任1名(副科级,限德钦辖区)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民族事务政策法规,熟悉或了解德钦县民族事务情况,热爱民族事务工作,有一定的观察判断、综合分析能力。

(6)德钦县接待办副主任1名(副科级,限德钦辖区)

职位要求:思想活跃,口语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文艺专长,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强,品性好,能吃苦。

(7)共青团德钦县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限迪庆辖区)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共青团工作,思想活跃,性格开朗,有一定的工作主见和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强,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

(8)德钦县计生协会秘书长1名(副科级,限德钦辖区)

职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熟悉计划生育的各种方针、政策,有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

3、维西县(5个)

1、维西县总工会副主席1名(副科级,限维西辖区)

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总工会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对总工会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共青团维西县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限维西辖区)

职位要求:熟悉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开拓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从事共青团工作的经历,热爱共青团事业。

3、维西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1名(副科级,限维西辖区)

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党性强,熟悉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公安工作、干部人事纪律工作有一定的了解,掌握有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公安、法律专业学历。

4、维西县检察院政工科副科长1名(副科级,限维西辖区)

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熟悉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检察院工作、干部人事工作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法律专业学历。

5、维西县攀天阁乡党委副书记(副科级,限维西辖区)

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党性强,熟悉党务工作,对农业农村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的资格条件

报考我州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党政群担任正科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满1年以上(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即从事公务工作并具备相应的行政职务。

2、基层工作经历1年以上。

3、团州委副书记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其余四个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经国家认可的函授教育学历)。

4、团州委副书记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余四个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副科级领导干部职位的资格条件

1、香格里拉县

(1)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以上(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2)报考中共香格里拉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位的,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余4个职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国家认可的函授教育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2、德钦县

(1)须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科员)。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国家认可的各类党校,大专院校函授学历)。

(3)团县委副书记年龄在25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县接待办副主任年龄在26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余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3、维西县

(1)具备拟任领导职务的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和相应的决策能力。

(2)具备履职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报考人员必须是本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以上(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妇女干部可放宽至37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报考共青团副书记岗位,需担任科员职务满一年(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拟任党的领导职务的,除具备以上规定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三、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公开推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实行全程监督。

(一)发布公告。省公选办于7月21日分别在《人民日报》、《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云南网等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同时,我州也将在《迪庆日报》、迪庆电视台、香格里拉网站上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我州公开选拔的职位、职数、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从2010年7月21日开始至7月31日截止。

州外、州直和省属驻州各单位报名由各单位党组(委)负责,各县、开发区报名由各县、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负责完成本地的报名登记、资格初审、汇总等工作。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云南网上下载),每人只能从公布的职位中选择填报一个职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任职通知或者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职务聘书等材料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电子版1张。

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委)或组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公开推荐。州外、州直和省属驻州各单位党组(委)和各县、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于8月5日前召开会议,对初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开推荐。参加会议推荐人员参照个别提拔担任州、县委管理职务推荐人员范围确定。

民主推荐时要注意引导参会人员综合考虑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尤其是要把好政治素质关,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出来参加公推公选考试。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州外、州直和省属驻州各单位党组(委)和各县、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初步人选。

(四)资格复审。州外、州直和省属驻州各单位党组(委)和各县、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报考人员的登记、证件查验、资格审查和报名资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各种证明材料,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于8月10日前,将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的相关材料送州公选办复审,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分别由各县委组织部汇总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五)笔试。笔试统一定于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副处级、副科级职位的笔试按职位类别进行,评卷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l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媒体公布。

(六)面试。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面试小组由领导干部、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组成。同时,邀请部分干部群众代表旁听。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七)组织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和县委组织部分级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要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八)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报州、县委常委会研究任用。

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十)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州、县主要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州公选办负责解释。

州公选办设在州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87-8227404

监督电话:0887-8226139  0887-12380

迪庆州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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