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10年告大中专毕业生须知
2010-07-20来源:普洱市人事局

又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即将离校,或走入社会,寻找工作;或继续升造,提高学历。不论怎样,大中专毕业生都有必要清楚办理毕业时相关事宜的程序、规章和制度。为方便大中专毕业生能轻松、准确、快速的做好各类和毕业有关的事情,为自己赢得时间、精力、心情和精神;也为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拓宽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充分发挥人才市场便捷、高效、规范、优质服务的宗旨。根据相关规定,在此特告知广大毕业生,一些毕业生须知。

一、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1.通过招聘会或其它方式落实接收单位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属普洱市生源的,持接收单位加具接收意见的《就业协议书》、毕业证、《毕业生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入学前未迁户口的除外),到市人才市场报到登记;与外省、外地州用人单位签了就业协议,仍派遣回我市的,无法进行改派,如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市人才市场可以改派。

2.通过公开招考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职员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也须持有关证件报到登记,办理户口、档案、组织等关系的接转。

3.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我市生源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持报到证(省内的是就业登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入学前未迁户口的除外)进行报到登记,同时可以在市场进行免费求职登记。

二、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1.报到对象:凡属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我市生源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届生)均需及时到市人才市场办理报到手续,不包括自考、函授、电大、夜大、及市内各大中专毕业生(市内各大中专学校由各校统一办理)。

2.报到地点:普洱市人才市场(红旗会堂后三楼)。

3.报到时间:各毕业生所持报到证(或登记证)上的有效时间内。

4.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⑴《毕业生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⑵ 《毕业证》;⑶ 户口迁移证(入学前未迁户口的除外);(4)《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

5.咨询电话:2137031

三、办理人事代理及相关手续

为维护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正当权益,并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基础,请应届毕业生报到后可以及时办理以下手续:

1.人事代理手续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到民营、私营、外资企业等非国有单位工作或暂无工作单位、自谋职业的,报到后可同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以便保留个人人事档案,今后工作调动、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可以连续计算工龄,出具各种证明,组织关系挂靠,用人单位同意的还可以代缴五险,职称晋升等(需用工单位在签用工合同时,要以干部的身份录用),另我市暂不进行户口托管。

2.办理档案托管

大中专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或有工作单位但单位没有管档权利,单位又不帮做人事代理的人员,其档案可在市人才市场进行托管,办理时须出具本人身份证,人事档案或是详细的档案下落。

四、求职登记

为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也为用工单位招揽人才,让“千里马”能找到“伯乐”,也让“伯乐”能拥有“千里马”,使二者能够更好的对接、实现完美的联姻,人才市场将提供求职用工的交流平台,各类毕业生和用工单位可交流沟通,双向选择。

⑴ 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如今后还需求职的,请到普洱市人才市场进行免费求职登记。登记时所需证件:毕业证、身份证、各类资格证(复印件即可),同时上交一份自荐材料。

⑵ 需通过网上查询招聘信息的或了解人事人才政策的毕业生请点击普洱市人才网:www.pers.gov.cn

⑶ 如有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人事人才政策方面的问题,请随时致电人才中心、人才市场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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