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卫生资格放射事故个人外照射剂量估算原则-事故剂量估算程序
2014-09-05来源:易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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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事故后0~6h

5.1.1 收集个人剂量计及可供事故剂量测量用的样品(如手表红宝石等)进行测量,查阅事故发生时现场内辐射监测仪表的记录。

5.1.2 如存在中子照射,采集有关人员的头发、血液样品或其携带的金属制品,进行感生放射性活度测量。

5.1.3 了解事故过程和受照条件,情况允许时请受照射者进行模拟。

5.1.4 采集血液样品进行血象变化观察;培养淋巴细胞,为染色体畸变分析作准备。

5.1.5 作出物理剂量的初步估计,对照射均匀程度和大剂量局部照射部位作出判断。

5.2 事故后7~71h

5.2.1 对前阶段调查的资料进行复查,做进一步分析。

5.2.2 有条件和必要时,利用人体模型模拟事故受照条件,进行剂量分布测量。

5.2.3 比较物理剂量和根据血象变化推判的剂量结果。

5.2.4 对前阶段物理剂量的初步结果进行修正并给出初步的剂量分布资料。

5.3 事故72h以后

5.3.1 比较物理剂量和染色体畸变分析所估计的剂量结果并和临床的病情程度进行对照分析。

5.3.2 必要时做进一步的事故模拟。

5.3.3 给出受照者剂量的最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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