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4年市级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09-04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天津市2014年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数一般不低于3:1的比例(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表》)确定面试人选,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综合评价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综合评价

1、资格复审时间

通过笔试列为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8月28日—9月9日期间到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遴选机关通知为准),同时领取遴选机关发放的《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需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由所在单位或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

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正反面)前,在控制面板中双击“Internet选项”进入“Internet属性”,点击“高级”选项卡,将“打印背景和图像”选中,即可打印出表格线。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职位资格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1份)

(5)经单位审核盖章的个人工作业绩报告(一般为近3年工作业绩情况,2000字以内,一式8份,并附电子版。版式为:A4纸,上下左右边距分别设为3.6cm、3cm、2.8cm、2.8cm;主标题为“XXX同志业绩报告”,2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居中,一级标题17号黑体,二级标题17号楷体,正文17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30磅。)

3、综合评价

资格复审阶段,各遴选机关将根据职位要求和工作需要,采取适当方式对面试人选的岗位匹配程度和工作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量化评分。

二、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统一于9月13日(周六)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遴选机关通知为准。

注意事项:

1、应考人员必须按照遴选机关要求的时间到考场报到。上午抽签完毕后,或者下午12:00前未到考场报到的,不允许参加面试。

2、应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场。

3、应考人员须遵守面试纪律。入场前须将通讯工具关机,交由工作人员妥善保管,待当天面试结束后返还。

三、其他形式测试

部分遴选机关设置了专业测试,请应考人员按照遴选机关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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