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9-12-16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人员力量,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开展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市政府办公厅四级调研员职位1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4名。

二、工作岗位

市政府办公厅内设机构文字综合岗位。

三、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应为本市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含驻津中央垂直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实绩突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基层工作经历不少于两年,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四)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和服务期内的艰苦边远职位公务员应在服务岗位工作5年以上。

(五)四级调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79年1月之后出生),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之后出生)。

(六)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现担任与选调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或相应职级。

(七)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

(八)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一)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未满任职试用期的。

(四)选调后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一)人员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板块(网址:www.tjkpzx.com)“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入,或登录http://124.128.225.21/wb_tianjinrs/webregister/index.aspx,按照填报说明要求填写并提交《市政府办公厅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待审核通过后下载报名表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资格复审阶段需要进行审核。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9:00至12月21日16:00

(二)资格审查

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交报名表48小时内,通过选调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

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5:1,若低于5:1,按比例减少选调人数。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注重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12月28日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可于12月26日9:00开始下载),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2020年1月4日,报名人员可登陆专题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四)资格复审

2020年1月5日至7日,由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复审材料包括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认证报告。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市政府办公厅通知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为3: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由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满分100分。注重对参加人员能力素质、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察了解。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1月11日,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核算,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按2:1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其中四级调研员职位考察对象2名,差额1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考察对象8名,差额4名)。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

市政府办公厅组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考察对象工作资料、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市政府办公厅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分别在调入人选所在单位和市政府办公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试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后不影响调入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拟调入干部的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工作单位。

(十)办理调入手续

试用期满后,市政府办公厅对试用人员进行了解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83608748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监督举报电话:83609867

市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tj.gov.cn/xw/tztg/201912/t20191216_36659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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