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公务员考试热点预测(十七)社会和谐
2007-11-24来源:中公网

一)合理分配经济增长带来的财富

20多年来,我国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老百姓普遍得到了实惠,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新机制,改变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同时,也出现了贫富分化的现象。现阶段我国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不仅没有扭转,反而不断加剧,并进入国际公认的警戒状态。基尼系数超过0.4,意味着1%的人口占有40%以上的收入。这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扭转收入差距扩大化趋势的任务,是不相适应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收入差距是正常的,但差距太大了就会产生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失衡。现在,我们面临的新问题是,经济增长带来的财富正在过多地被少数人占有,许多城乡居民难以实现消费升级,即时购买力不足,13亿人的中国,却没有13亿人的市场。财富过于集中,既是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也是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如果这个问题不及时解决,就象邓小平当年担心的那样,将来会“发生大问题”。


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原因,一是初次分配存在不公平现象,按劳分配中行业差异过大,按要素分配比重偏高;二是再分配不足,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的覆盖面与力度均不充分;三是非分配因素膨胀,大量国民财富通过非规范与非法的途径流入少数人手中。因此,实行权利资源平等分配、防止财富过分集中的经济与社会政策,已经势在必行。应实行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分配政策,进行分配机制的调整,遏制强势群体的利益独占性冲动,堵塞各种黑色收入与灰色收入渠道。重点是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减少低收入者的比重,从而建立中间大、稳定性高的社会结构。

(二)合理分担改革与发展的成本

改革有成本,发展也有代价。各种社会群体承受改革与发展成本的比例,应与他们获得改革与发展成果的比例相近。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一些获得改革与发展成果较多的社会群体,承担了较少的成本;而一些获得改革与发展成果较少的社会群体,却承担了较多的成本。部分改制企业与事业单位的职工、被精简的干部与失业人员,承担的改革成本较多;失地农民、城镇低收入者、城市拆迁补偿不足的家庭,承担的发展成本较多。这些缺乏公正的现象,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在目前经济持续快速增长阶段,政府首先要平衡各种社会群体所承受的发展代价。近年来,居民消费价格与农业生产资料资料价格上涨,对城市困难人群与农民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2004年,居民消费价格达到4%左右,城乡居民存款都处于负利运行状态;农业用种子、牧业用饲料、化肥价格分别比上年上涨27.1%、14.2%与13.8%,农业生产成本增加给农民造成的利耗达到5个百分点左右。今年控制与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显然十分重要。遏制物价过快上涨,结束负利率,应是今年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


房地产已经成为城市经济的新增长点,但近年来许多城市的房价上涨过快、房价收入比偏高,老百姓买房难,街头巷尾不满的议论比较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首要目标是安居乐业,不仅要坚持就业优先,安居也要优先。地方政府不能将“经营城市”变成追求土地收入最大化,应增加中低价房用地的供应,积极培育商品住房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压缩房地产开发的暴利空间,让更多的普通市民买得起房,从而分享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的成果。

(三)避免改革与发展的非制度化陷阱

改革与发展,都需要探索。探索可能有失误,但必须避免非制度化的陷阱。例如,经济活动中的权钱交易,公共部门分配苦乐不均,所有制改革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用人与司法腐败等。应加强制度创新与制度建设,堵塞各种非制度化的陷阱。在稀缺资源的非市场化配置过程中,尤其需要把好关、守住节,坚决刹住“卖官买官”、“贪不离地”两大歪风。在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过程中,公办院校必须走出乱收费、盲目圈地、招生腐败等问题,切实降低个人受教育的成本。我国正在走向知识社会,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教育高收费有违机会均等。建议各级政府逐步增加教育投入,首先是加大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的资助力度。

(四)维护“体制外”社会群体的基本权益

占人口比重较小的强势群体,不仅表达自身利益的渠道比较畅通,各级政府对他们的制度供给也比较充分。因此,今后政府工作的重点是实现制度供给平衡,对占人口比重较大的弱势群体和中间阶层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撑。我国多数人还刚刚走出温饱,少数人还在贫困与温饱之间徘徊。我们家乡的古人郑板桥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建议各级官员都能深入体察普通老百姓的呼声,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落到实处,使大多数人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工”往往处于“体制外”的社会经济地位。他们是新市民,但他们的就业、子女受教育往往在城市困难重重;他们是新兴的工人阶层,但他们的工资收入、劳动保护、医疗养老、参政议政等也缺乏保障。当前,应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的市民待遇,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从城乡二元结构走向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应避免陷入市民、农民工、农民这样的三元结构。

(五)大力促进社会主义因素的增长

在西方一些学者中间,近几年开始流行“风险社会”理论,这是西方社会矛盾与冲突加剧的反映。我国应建构“和谐社会”理论,在实践中推动各种社会主义因素的增长。一是共同富裕,既要继续允许少数人通过合法途径先富起来,更要强调多数人平等地获得劳动与要素收入。二是社会保障,建立统筹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三个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有条件的地方应率先实行城乡低保制度。三是以人为本,尊重人权、尊重人格、尊重人才,实行人性化管理。四是优化文化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与文化需求,提高理想信念的支撑力,增强意识形态的凝聚力,扩大主流文化的吸引力。

(六)建立社会预警与利益平衡机制

建立包括贫富分化、失业、通货膨胀、突发事件、犯罪等指标的社会监测与预警系统,提高公共危机管理与快速反应能力。同时,实行预防为主的原则,完善群体利益调节、利益约束与利益补偿的政府机制,健全“大调解”等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社会机制。增强工作单位、社区、家庭、非正式群体等社会基本单元的和谐与协调,形成稳定的各种微观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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