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包头市2014年度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4-08-12来源:包头市人事信息中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全区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会发〔2014〕935号)、《关于2014年度全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财会发〔2014〕936号)及《2014年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高级会计师考试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于2014年9月1日至30日进行。

2.自治区范围内凡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可登陆内蒙古会计网(http://www.nmgacc.cn)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

2.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的方式进行。

二、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安排及要求

我市相关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务必于2014年12月5日前报送市公务员局职称科审核,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请到市公务员局职称科605房间领取)。申报有关要求、程序严格按照《2014年全市职称工作安排意见》执行,其中: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会计工作年限和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取得时间截止到2013年底;论文等各项业绩成果、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继续教育审验卡取得时间截止到2014年4月底。

2.申报时,申报人需出具市财政局会计科反映本人实际会计业务水平的“综合评价意见”。

3.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将所有申报人员的《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张贴上墙进行公示,上报材料时要将公示时间、地点以及公示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报。

包头市公务员局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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