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文山县卫生系统补招公告
2007-11-05来源:文山县卫生局
      为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更好地适应全县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文件)和云人〔2007〕9号文件规定,我局于2007年8月组织进行了招聘考试,但由于考生成绩未达到招聘要求,仍有5个岗位空缺,将进行第二次补招,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2007年全县卫生系统计划补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招考单位

 

招考岗位

岗位简介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学历
要求

所需专业

是否要求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毕业年限(2005月9月至2007年8月底

其它招考条件

文山县妇幼保健院

医学影像医生

从事医学影像检查工作

81

1

本科及
以上

放射

2年及以下

 

文山县乡镇卫生院

临床医生

从事内科、外科、妇科、产科、儿科等临床工作

82

3

大专及
以上

临床

2年及以下

簿竹、喜古、新街各1人

文山县乡镇卫生院

口腔医生

从事口腔疾病诊治工作

83

1

大专及
以上

口腔

2年及以下

小街

  二、招聘条件
  1 、文山州生源或文山州户籍考生(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报考者不受此限制),35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临床、口腔专业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县妇幼保健院放射专业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资格审查
  1、报考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已毕业人员持毕业证,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失业或待业人员持失业证或档案所在地开具的证明,属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历的人员,须在2007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工作结束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才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分别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上签章,办理报考手续。审审查合格人员与计划招聘数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低于3:1的,经州人事局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7年11月5日至9日共5天。报名地点:文山县卫生局综合股(七花广场县疾控中心三楼),联系人:陈永桃,联系电话:2612170。

  四、报名时所需证件
  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免冠照片2张。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医学知识及个人综合素质。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所设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开考比例低于3: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如体检不合格,则顺延下一名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和体检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公示7天后由县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

  八、组织保障
具体考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请县纪委监察局派员进行全程监督。未尽事宜按《2007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文山县卫生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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