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14年7月3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在南开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经提交材料的人员到南开区教育局人事科113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学能力考试准考证)
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后,将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一份、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及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南开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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