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2014-07-02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8号)及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4〕7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9月6-7日进行,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9月6日上午9:00-11:30考《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考《物业经营管理》。

9月7日上午9:00-11:30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全客观题);

下午14:00-17:00考《物业管理实务》。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2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获得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6月15日至7月10日,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6月15日至7月11日,缴费时间定于6月15日至7月12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7月20日至8月1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8月31日至9月4日。

(二)报名程序

1.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8号)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考生分为老考生和新报考人员两类,本文所称“老考生”指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指初次报考本项考试的人员及未在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到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乐山市市中区嘉兴路29号(新广场峨电股份对面),电话:2427791)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确认。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老考生重新上传的照片也由资格审核单位一并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514038。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新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并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照片审核确认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每人每科61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每人每科65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五、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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