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关于2013年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发放的通知
2014-07-01来源: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近日,接省厅通知,自2014年6月26日起,发放2013年中、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在南昌考点参加考试,初级考试成绩合格、中级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办理时间

2014年6月26日起(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

三、办理地点

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南昌市东湖区章江路37号,滕王阁派出所对面)。联系电话:0791-86772767。

四、所需材料

(一)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未年检登记的需携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学历证书原件;

3、一寸和二寸同底照片各1张;

4、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已通过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一寸和二寸同底照片各1张。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014年6月2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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