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公告
2014-06-18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

根据《关于做好山西省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建办综函[2014]498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9月6日09:00—11:30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客观题)

14:00—16:30物业经营管理(客观题)

9月7日09:00—11:30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客观题)

14:00—17:00物业管理实务(主客观题混合)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国人部发[2005]95号)的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物业管理师报考条件……

三、时间安排及报名流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6月24日至7月7日

网上交费:6月24日至7月8日

准考证打印:8月28日至9月4日

(二)、报名流程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首次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无需重新注册,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选择省份时须选择“山西省”。

报考人员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报名,按照上传照片、网上填报信息、网上信息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试文件并遵守报名协议,上传近期电子照片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信息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在规定时间内交费成功表明已完成本次报名,届时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即可参加考试。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要求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报名网站提供的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只有通过照片审核工具处理后,生成的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应为2寸红底。

下载照片处理工具......http://www.sxpta.com/CreateHtml/news_detail/130474636489055421.html

曾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并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须上传照片,填报并确认信息后,即可交费,完成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简化报名流程,进一步倡导诚信报名、诚信参考,本次考试报名时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内容、注意事项待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公布后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sxjs.gov.cn)和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专业通过人员(在规定考试年度内规定的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资格证书。

专业通过人员在有效成绩的各考试年度均须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给予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专业通过人员,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对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查处。

五、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和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309号)的规定:

1、报名费每人10元。

2、《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每人每科41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每人每科45元;

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发票的领取:报名费、考务费的发票请在9月2日-9月5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大厅(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领取;考试费的发票请在9月2日-9月5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领取。

六、注意事项

(一)、应试时,应携带黑色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三)、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将按新大纲进行命题,新修订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大纲》已公布,相关内容及题型变化见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

七、成绩查询

11月7日后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八、其他

有关考试文件、网上报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283

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9662

费用结算、发票领取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综合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067

有关资格审核的方面的问题由省建设厅及各初审部门负责,省住建厅综合处(政务大厅)联系电话:0351-3581317,各初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6月17日

附件: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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