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县2014年招聘教师政审验证政审表填写说明
2014-06-17来源:静海县教育局主办

根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求,今年新招聘教师及免费师范生需填写《静海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具体要求如下:

1. 籍贯一栏,外省市人员填写到省(市)县(如河北省青县),本市外区县人员填写到区县乡镇(如西青区杨柳青镇),本县人员填写到乡镇村(如静海镇二街)。

2.文化程度一栏,研究生按照本科申报的填写“研究生”。

3.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按最高学历的情况填写。

所学专业一栏,如有辅修专业的,同时写辅修专业,如:“主修汉语言文学,辅修哲学”

4. 工作单位一栏,应届毕业生及无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如实填写。

5. 个人简历一栏,从小学开始填起,应届毕业生填写到大学毕业;往届毕业生填写到此次招录前,无单位时填写“待业”,中间不能间断。简历内容包括起止时间、单位、职务(身份或专业)三项,统一格式举例如下:

1994.9—2000.7 静海县实验小学 学生

2000.9—2003.7 静海县第二中学 学生

2003.9—2006.7 静海县第一中学 学生

2006.9—2010.7 天津师范大学 学生(小学教育)

2010.9—2013.7 首都师范大学 学生(主修汉语言文学,辅修哲学)

2013.7—2014.7 待业

2013.7—2014.7 某某公司 职员

6. 奖励情况、处分情况栏如实填写。

7.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一栏,填写配偶、父母、子女及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等。内容为:关系、姓名、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无工作单位的填写居住地址。

如:丈夫 ××× 党员 静海县新华里超市 工人

父亲 ××× 群众 ××省××市××县××村 务农

8. 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有无重大问题一栏,如实填写。

9. 现实表现一栏,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往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存档单位填写。现实表现请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方面填写,必须手工书写,字数不少于200字,加盖学校或工作单位公章(或居委会、村委会、存档单位公章)。

10. 除现实表现一栏,其他栏可以打印,也可以手写,手写填写要求用碳素笔,字迹端正清楚,照片一律用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与备案表中照片为同一底版)。

11. 请在天津市静海县教育局网站(www.jinghaiedu.cn)上下载《静海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并用A4纸反正面打印,或到静海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

12. 2014年6月18日前将政审表一份送到或邮寄到天津市静海县教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22—28942848

静海县教育局人事科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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