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06-14来源: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5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6、7日两天(星期六、日)进行,考试安排和科目如下:

考 试 时 间 9月6日 上午 09∶00 ~ 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14∶00 ~ 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7日 上午 09∶00 ~ 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 14∶00 ~ 17∶00 物业管理实务

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组织分工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凡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四、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考生取得证书以后请于两年内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超过两年未注册的证书将不能再注册。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科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该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网上支付的报名流程。具体事宜如下: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6月15—21日。

报名网址:zg.cpta.com.cn(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6月24—25日。

资格初审地点: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一楼培训中心(市行政中心对面、连云港市新浦区凤凰大道1号港城新世界3号楼)。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8-12333/0518-85812148。

报名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8-85826670。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无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报考人员处理。2014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2.初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备齐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格式:×××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3.对于2012、2013年已参加过该考试的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时间:6月15—26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

1.考生于2014年9月1—5日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或连云港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2.考生如需开具发票,请于2014年9月8—12日持本人身份证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七、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将按新大纲进行命题,新修订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大纲》已公布,相关内容及题型变化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

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可登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站(www.ecpmi.org.cn)查询当地销售信息。报考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坚持自愿原则。参加考前培训班,应选择教学水平高、师资强,具有培训资格和良好声誉的培训机构,以免承受不必要的损失。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苏价费〔2013〕332号)精神,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两科按71元/科、《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两科按75元/科、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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