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06-14来源:盐城市人事考试网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5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盐城市的有关组织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共同负责。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和验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专技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人事处(以下简称“市房产局人事处”)共同负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报考人员相关证件验证、资格初审和初审材料报送工作。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房产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9月6、7日两天。请严格按照《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科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凡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二)我省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6月15日-21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6日。

市直的新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照片审核成功后,应于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将有关材料送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审查,资格现场审核地点: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楼一楼人才市场大厅(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市人社局专技处考试政策、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88193016、88195110。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88195106、88195104、86668515。

各县(市、区)的新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照片审核成功后,应于6月23日将有关材料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以下简称“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详细地址见附件2)接受资格审查。

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确保按时缴费。

(三)凡新报考者须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新报考者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网上在线打印的2014年度报名表;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新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一旦在省组织的资格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市及县(市、区)审核时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市人事考试中心于6月23日前将网上报考人员名册发给各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各县(市、区)在名册上标注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符合条件人员总数。

各县(市、区)应于6月24日将本县(市、区)报考人员的材料连同名册送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专技处会同市房产局人事处联合审查,联系人:孙红兵,88195104。

(六)按照《关于2010年度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的规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级别3(免一科)的报考,市及县(市、区)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七)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审材料、网上缴费的,视同不具备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

(八)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无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报考人员处理。2014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九)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9月1日起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工作及考前辅导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将按新大纲进行命题,新修订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大纲》已公布,相关内容及题型变化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报考人员可在资格审查时征订考试教材和约定考前辅导有关事宜,亦可直接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市迎宾南路158号)联系。联系电话:81611007,81611009。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考生也可登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站(www.ecpmi.org.cn)查询。

九、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苏价费〔2013〕332号)精神,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两科按71元/科、《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两科按75元/科、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凡需考试费用票据的考生可于8月11-15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表至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地址: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西楼一楼人才市场大厅人事考试证书发放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十、其它

市人社局专技处监督电话:88195105。

市房产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1611007。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jsrsks.gov.cn

盐城人事考试网网址:www.ycks.gov.cn

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址:fch.yancheng.gov.cn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4年6月13日

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各县(市、区)审核点地址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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