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自考外省转入考生现场确认工作将于5月5日—9日进行。办理要求如下:
一、考生首先向原所在省份提出转考申请,并办理转出手续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省招考办在办理考生转入手续时,对在我省已有准考证号并取得至少一科合格成绩的考生直接办理,考生到转入市继续报名考试。在我省没有准考证号的考生,考生首先到转入市报名、摄像、采集指纹后参加考试,待取得至少一科合格成绩后到省招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二、办理考籍转入现场确认手续,应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到省招考办办理,并留取指纹,不接受集体办理和委托办理。
三、外省转入考生到我省办理转入手续时,需提供本人以下证件和证明的原件:1.身份证;2.原所在省份的考籍转移通知单和成绩通知单;3.原所在省份和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
四、转入我省的课程,应该符合以下条件,否则不予接收:
1.国家统考课,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与国家规定一致;
2.省统考理论课、实践环节(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除外),课程代码、课程名称与我省规定一致,其学分高于或等于我省相关课程。
五、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转入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调防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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