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补报名工作通知
2016-03-01来源:鞍山市教育局

根据辽宁省招考办《关于做好2016年4月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6〕15号)文件精神,本着为考生服务的宗旨,结合鞍山市实际情况,决定安排补报名。具体规定如下:

补报名时间:3月4日-3月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16:00

补报名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老卫校北楼一楼。

补报名办法:考生可自愿选择到鞍山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或参加助学单位集体办理报考手续。首次报考的考生必须由本人现场办理报考手续,已有准考证考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有效证件和委托证明材料办理报考手续。

咨询电话:2663009 2563288

鞍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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