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东南州黄平县教师资格的通知
2014-04-12来源:黄平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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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黄平县2014年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乡镇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幼儿园,县中等职业学校,县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州教师通[2014]38号)文件及省相关文件规定,为确保我县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对象

1.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可申请认定相应类别教师资格。

2.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往届大学本科、专科、中等师范类学校毕业生可申请认定相应类别教师资格。

二、申请相应类别教师资格条件

我县按照黔东南州教育局文件(州教师通[2014]38号)中“申请相应类别教师资格条件”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申请幼儿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及大专学历以上人员,所学专业原则上一致。

2.具有相应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二)申请小学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及大专学历以上人员,所学专业原则上一致。

2.具有相应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三)申请初中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人员,所学专业须一致。

2.具有相应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四)申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人员,所学专业原则上一致。

2.具有相应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五)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一致,且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具有相应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网报和现场确认地点、时间

1、2014年我省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开展认定工作,即申请人员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各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并通过有关程序确认后,开展认定工作。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

www.jszg.edu.cn:8443/portal/home/auth/certlogin

2、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15日—6月2日。

3、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6月3日—6月7日。

4、现场确认地点: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实行属地化原则,即已通过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员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现场确认(黄平县具体地点:黄平县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

为高效进行现场确认工作,便于各项报名材料的审核,凡在我县各申请人员在网上报名注册成功后,请及时到“现场确认点”领取相应档案资料进行指导填写登记。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权限范围

1、州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

2、县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负责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审查,报州教育局认定。

五、认定时间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2014年6月8日——7月10日前完成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6月7日前必须将申报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6月12日前上报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初审合格人员的材料,各类申请人员须在此时限内完成相应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六、申请办法和程序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1、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县境内、符合各类申报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员,于2014年4月15日至6月2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8443/portal/home/auth/certlogin)进行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报名工作。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网上申报要求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

3、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县境内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应选择黄平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即:黄平县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申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即:黔东南州教育局)。

4、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请注意选择“网报入口”。凡参加国考合格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非国考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须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网上申报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点击“参加(或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窗口进入→注册→确认服务条款→根据申请资格种类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及个人简历后提交完成。

5、报名结束以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网上报名成功后及时到县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领取《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资料袋》,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等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逾期网上报名申请无效。

(二)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审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材料

2014年我县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6月7日前。

现场确认时由申请人员向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设在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提交下列材料:

⑴申请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⑵《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⑶《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一份;

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⑸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⑹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⑺师范类人员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非师范类人员提供完成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学习合格证(或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⑻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与网上报名相同照片)一张交办证用。

(以上材料是申请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到黄平县教育局确认点领取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资料袋》内所列装材料。)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体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由申请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自行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中,要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下发的《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要求进行体检。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员的师范类非师范专业、非师范类师范专业、非师范类非师范专业、在职提高学历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人员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收费及其它

1、体检费:由医院按体检标准收取。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按黔价费[2007]128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3、各乡镇中心小学要将此通知文件下发到各级各类学校,并要认真作好宣传,让广大教师充分知晓。

(此文件可在“黄平县人民政府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qdnhp.gov.cn/。)

附件:

1、省教育厅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全省教育系统普通话水平等级有关要求的通知(黔教语发[2013]324号)

2、黄平县2014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工作小组

黄平县教育局

2014年4月1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贵州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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