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宗教事务局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0-01-27来源:国家宗教事务局人事司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

位名称及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名 面试最低分数 面试时间
业务四司院校处 0401456001 145131110722 方 耀 122.1 3月4日 9:00
145112011006 陈哲文
145122010913 苏丽萍
145144023028 李家卫
145132311607 赵志刚
外事司二处0401123001 145170874012 刘小楠 109.9
145133035006 张 洁
145139313401 徐文臻
145139031723 匡国栋
145170873804 李 博
145111112109 王雅丽

请以上人员于2010年3月2日16时前与国家宗教局人事司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受理时间段8:30-16:00)。确认电话:010-64095283;64095174。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我单位将按规定递补人选。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30到达国家宗教局正门,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候考室,截至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规定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手机等通讯工具可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

二、面试地点:国家宗教事务局

地址: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宋庆龄故居东50米处)

乘车路线:德内大街→滨海胡同→后海北岸→往东→宋庆龄故居→国家宗教局,可乘车至德胜门(5路、635路、44路内环、27路等多条公交线路),从德内大街步行前往20分钟到达。

三、考生面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职人员同时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表(均需要加盖公章);

3.考试报名登记表1份(贴一寸彩色近照)(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

此外,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的真实性由考生负责,在考察时,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

体检于3月5日上午8:30开始,在和平里医院体检中心统一进行。

体检中心地址: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和平里医院院内。乘车路线:地铁5号线和平里北街站向西100米左右,或者公交104快车、119路、123路、201路兴华路站附近。体检中心电话:64215431。

该体检中心为人社部、卫生部指定的体检机构,考生个人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请参加面试的全体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在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体检中心楼前(院内)集合并领取体检表,迟到15分钟或无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时携带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并出示身份证明,需空腹。

考生应配合医生、工作人员做好体检工作,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录用。

五、考察

按国家公务员局要求,考察工作于4月底前完成,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人数1:2的比例差额确定。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被考察对象。

六、其他

其他事项请关注人社部及我局网站(www.sara.gov.cn)。

咨询电话:010-64095283。

国家宗教事务局人事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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