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男女比例失衡现状
1.出生婴儿性别比的恒定值:102~107大量的统计资料表明,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世界各国出生婴儿性别比是基本一致的,一般在102~107的范围内,即每出生100个女婴时,男婴出生数为102~107个。人口学家把这个指标称为出生婴儿性别比的恒定值。由于男婴死亡率略高于女婴,这样到婚龄期时男女性别比例就基本持平。
2.中国出生婴儿性别比:117:100
然而,根据中国政府于2000年进行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即在出生的婴儿中,男女比率达到117:100,比正常值102至107高出很多。另据国家统计局最新调查显示,我国城市男女婴的性别比为112.8:100、镇为116.5:100、乡村为118.1:100。
3.孩次越高,性别比越高
一项全国统计表明:2000年生一胎的性别比为107.1,生两胎的性别比为151.9,生三胎的性别比达159.4。而据海南省的一项统计表明,生一胎的出生性别比为118.3,生两胎的达到119.4,生三胎的则高达233.3。也就是说,生的胎数越多,选择生男孩的越多。据估计,在中国每诞生一个新生命,就有2.5个婴儿被堕胎。每年至少有30,000个胎儿因为是女婴而被流产。
4.权力、金钱的性别选择
还有现象表明,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越高的人口群体,出生婴儿性别比越高。在对胎儿性别进行鉴定选择时,权力、金钱与生物学技术进行了交换。
海南省是中国性别比失衡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出生人口性别比高达135.64:100。在海南,“办事人员及有关人员”的婴儿出生性别比是170;“专业技术人员”的婴儿出生性别比是221.7;“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群组织负责人”的婴儿出生性别比是250。
5.中国男女配偶间年龄差距增加
在近期召开的九次全国妇女大会上,中国计生委副主任潘贵玉透露,目前中国10岁以下的人口中,男孩比女孩多好几百万,且这种差距还在继续增加。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显示,中国男女配偶间年龄差距正在以每年0.6岁的速度递增。
(二)男女比例失衡的危害
在采访中,有关专家说,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衡,会引发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如果出生性别比升高得不到纠正,除了对人口再生产有影响,还会使婚姻家庭、社会道德受到冲击,同时还会出现性产业泛滥,社会不稳定等恶果。归结起来至少有四大突出危害:
危害一:对婚姻性别造成挤压,配对困难。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统计,在我国不满20岁的人口中,男性已经比女性多出2000余万人了。平均每个年龄段男性比女性富余100多万人,我国目前每年多增计划外生育男性人口60多万,“积累效应”已相当可观。如果畸高的出生性别比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男性过剩的婚姻挤压会越来越严重。比如前苏联、朝鲜等国在战争时期所造成的男性人口的损失,就给这两个国家的人口结构以非常严重的影响。尤其是婚龄人口的婚配问题,更是难以协调。
原来有一种说法,认为女性人口的短缺,可以通过婚龄差的拉大来解决未来婚龄年龄段人口的婚配问题。但在婴幼儿人口性别比持续上扬的情况下,这种结构性和累积性的失衡,就很难想象“男性人口可以在比自己年龄小的女性人口中寻找配偶”这种解决办法的可行性。因为“大哥哥”同期群与“小弟弟”同期群之间为争夺配偶而发生的人口冲突,会愈演愈烈。
危害二:对家庭和社会形成冲击,性犯罪增多。男女比例失衡,对一夫一妻制家庭来说,是一股外来的冲击力。一个时期以来,在市场经济和交换价值升值、“泛商品观念”作用下,婚外恋、第三者插足增多,离婚率持续上升,传统家庭的稳定受到威胁。
如果出生性别比的异常升高持续不下,将对人口结构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对未来社会的良性稳定运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会形成一定冲击,引发社会的震荡。若干年后,解决不了婚姻问题的男子可能会在心理上出现急躁、失控行为,必然会出现性犯罪率进一步升高、同性恋进一步增多、性行为严重错乱等现象,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增大。基本消失的买卖婚姻、童婚交换、拐卖妇女等会重新抬头。有一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说:“你想想,‘一大批’男人没老婆,与肚子饿却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吃饭相比,哪一个更容易使人犯罪?无粮社会不稳,容易理解。缺女性的社会会不会也失去安全感?”
危害三:给人口再生产带来严重障碍,造成人口萎缩。人口的再生产主要是通过母亲来实现的。女性在社会人口中比例的萎缩,必然会导致人口再生产能力的降低。
“出生性别比失衡不是单纯的人口问题,而是一个综合的社会问题。重男轻女、男尊女卑腐朽观念延续和存在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有关社会学家在接受采访时说:“如果出生性别比的异常升高持续不下,将会给人口再生产带来严重障碍,造成人口严重萎缩。”
危害四:男性劳动力过剩,女性就业压力加大。人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统一,婴儿出生性别比升高并带动劳动年龄人口性别比升高,对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将产生某些影响。男性劳动就业将变得更为困难,未来一二十年男性劳动力过剩和“就业性别挤压”将比较严重。一些女子占据生产绝对优势的行业,比如纺织、服务等,不得已只能让男子来承担,女性就业压力也将进一步加剧。
(三)男女比例失衡的原因
第一,传统重男轻女的思想。这不仅源于中国人的一个古老、朴素又直观的理论:不想在自己这代断子绝孙,何况“养仔好听”。更重要的是,随着中国人口素质的普遍提高,这种理论正向社会现实层面延伸。
第二,养儿防老的观念。据2003年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超过总人口的10%,而到本世纪中叶,这个数字将达到总人口的三成以上。据测算,未来25年,我国养老金缺口达到1.8万亿人民币,赤字运行时间二十多年,年均缺口700多亿,而且期待率只有58%左右。正如一位代表所说,面对这一连串的养老保障数字不得不使人联想到,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机制及利益补偿机制,将使部分人无法放弃“养儿防老”的观念,男性的“养老能力”明显更为实惠,因此这部分人选择“放弃”女婴,选择男婴。
第三,计划生育政策。有人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简单地归结为实行“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这有失偏颇。越是在那些人口稠密的地区、越是在那些人口控制政策执行得严格的省份,出生性别比上扬的状况越明显。而像海南、广西等出生性别比失调严重的省市,恰恰是计划生育工作较为落后,生育率高、二孩和多孩出生比例较大的地方。而孩次越高,性别比越高。
第四,技术上可做胎儿性别鉴别。当B超等胎儿性别鉴定技术诞生并付之民用后,个人生育意愿最大化体现有了客观条件,生男育女也能由双亲来决定,这主要是指运用B超等医疗科技选择性流产、引产,还有轻视女婴造成的较高水平的女婴死亡率及溺弃女婴现象等,直接导致中国目前男女人口比例失调。
第五,社会管理的混乱。社会管理因素主要是指出生婴儿的漏报、瞒报。漏报是由于计划生育及有关部门在管理上人力、经费不足或管理方法不善引起的。被漏报的既有男婴,也有女婴。但瞒报则是由于生育政策作用于妇女、家庭生育意愿引起的,瞒报主要是女婴。
第六,男女社会地位不平等。在经济生活方面,妇女的资源获取机会仍普遍不利、收入水平仍普遍偏低、权益保障仍普遍显弱;在政治生活方面,妇女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尤其是在领导权、决策权的参与度、参与层次、参与比例、参与渠道上受制仍较大。而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弱势又自然会延伸至妇女在现实的家庭、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
第七,农村以男性劳动力为主。农村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在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这也是人们希望要男孩的原因之一。中国政府已经在土地法中规定男女享有平等的土地权益,但是由于缺乏具体的细则和有效的保障措施,再加上女性出嫁后要到男方家生活的传统,很多农村妇女无法分得本来就不多的土地。这样,没有男孩的家庭就面临着生产资料缺乏的问题。另外,在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独女户父母还面临着老年赡养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