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3年度会计/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
2013-12-27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3]123号文,关于2013年度会计、国际商务师和外销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专业名称 科目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会计 经济法基础(初级) 100分 60分
初级会计实务(初级)
经济法(中级)
中级会计实务(中级)
财务管理(中级) 100分 60分
国际商务师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100分 60分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业务外语 具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60分及以上的考试成绩通知书;或持有原全国职称外语等级B级以上合格证
外销员 外经贸综合业务 100分 60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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