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点:
为确保我省2014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3]4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3]1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下发〈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护考委发[2011]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平稳、安全进行。
(二)切实加强考试安全保密管理。各考点要根据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办发[2009]65号)等文件要求,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特别要做好试卷的交接、运送、保管、发放、使用、销毁及考场的设置、考试的组织、监考等各项工作。做好保密室建设情况的自查工作,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严格实施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要主动联系公安、保密、通信管理、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及时通报信息,共同做好考试服务保障工作。
(三)严格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为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场秩序,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我考区将继续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在考试开始后不得中途退场,考点应向考生做好宣传及解释工作。在严肃考风考纪方面,各考点要采取教育、惩处相结合,人防、技防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考试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泄漏考题等损害考生利益、违法乱纪的现象,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切实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
(四)积极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各考点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考务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和处置程序,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准确应对突发事件。
二、报名条件
依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一)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经过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报名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二)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三)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提交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跨省招生计划和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作为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四)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
三、报名管理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12日
2.网址: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3年12月26日-2014年1月15日
2.地点:往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到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应届毕业生则由学校统一到该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
3.资格审查、现场提交材料:
⑴往届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实习证明原件。
⑵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
②由考务系统内导出考生名单并打印装订成册(考点、学校盖红章);
③学校统一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注明申请报考人员入学时间、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时间、拟毕业时间、学制、学历、所学专业等);
④有教育部门盖章的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学校盖红章);
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考生名单、毕业证明、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三者必须顺序相对应,以方便考点、考区后期审核工作。
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打印。
(三)考区集中审核及复审:另行通知。
(四)报名信息修改:报名过程中如出现考生信息错误,各考点可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经考区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进行修改,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6日。
(五)考场编排: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及考区审核考场编排的工作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2日。
四、收费标准
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依然采取现场收费方式,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3]24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61元。
五、准考证打印、签到表发放
2014年4月25日-5月17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试卷答题卡回收确认单》将择期在考前下发。
考试实施前,各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试室编排表》、《考试试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贴》,分别用于标识考试考场、试室及座位,并张贴在醒目位置。
六、考试实施
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一次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一)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14年5月17日 | 9:00-11:30 | 专业实务 |
14:00-16:30 | 实践能力 |
(二)考试专用物品交接与保管
1.考试专用物品交接
⑴各考点须于2014年5月8日前确定考试专用物品接收保管地点和考点办公室设置,将《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接收信息表》(附件2)、《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设置一览表》(附件3)报考区考务办公室。
⑵考区在2014年5月16日组织发放考试专用物品。考点须严格按照《试卷交接单》中的内容要求,在考区巡考员监督下,逐个开箱检查,核对试卷袋数,并严格履行交接程序,落实保密措施,确保试卷安全,具体交接时间详见附件4。
⑶开考前2小时,由考点负责人和试卷保管人员共同从试卷保密室领取试卷运送至考场,每个试室由2名以上监考人员共同领取试卷并签字,考点须加强试卷在送至试室途中的安全监管。
2.考试专用物品保管
考点应指定专人负责考试专用物品的交接、保管和发放工作,应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当面清点试卷袋数量,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并填写记录。交接完成后,考试专用物品须立即存放于保密室内,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在任何情况下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拆封考试专用物品。应特别注意防火、防潮、防盗。
(三)考务人员培训
各考点要对所有参与考试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培训,使其熟练掌握考试要求和工作流程,正确启用、回收试卷和答题卡;指导工作人员了解考试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好职责,保证考试秩序良好;尤其是使用“试卷条形码”的考点,须重点培训监考人员指导考生正确粘贴“试卷条形码”。
(四)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派押运人员专车至考区,按照国家保密工作要求与考区办理考试专用物品回收的交接手续,双方清点无误后,须填写回收交接单并确认签字。
考点须按照要求进行考试专用物品回收工作,具体如下:
1.试室监考人员须严格按要求填写《考试情况记录》中的每个栏目。如试室有违纪,须如实、详细记录考生的违纪行为,同时在答题卡中填涂违纪标识,确保《考试情况记录》信息填写的准确性。《考试情况记录》一式两份,一份随答题卡回收至卫生部人才中心;一份由考点装订成册,上报考区留存备案。
2.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卫办发[2009]65号)的有关规定,备用试卷启封后,剩余的备用试卷和替换回的问题试卷,均应在考点主考的监督下回封至已启用的备用试卷袋内,并填写《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备用试卷回收单》,考试结束后须将已启封和未启封的备用试卷袋,核查清点无误后,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后24小时内运抵考区,不得销毁。
3.回收的答题卡须放置于防潮袋中,由考点指定2人以上核对答题卡数无误后,再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以防答题卡磨损或受潮,同时确保答题卡回收袋袋面信息填写的准确性。
4.各考点须将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的顺序分科目捆绑后回收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各科目不得混装),回收箱侧面粘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答题卡回收单》(在考务系统中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5.考点对答题卡回收袋、备用试卷、备用答题卡清点核对无误后,须在考后24小时内报送考区,并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五)考试专用物品的销毁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在考区巡考人员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全部销毁,各考点填写《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须于5月19日前报考区考务办公室备案。
考试实施期间(5月17日),考区将开通全省考试值班电话:0531-67873099、67873088。
七、违纪处理
考点应将考试违纪人员汇总名单原件(加盖考点公章)于5月18日前报考区考务办公室;自5月19日起,考点可将违纪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并于5月30日前完成。
八、成绩发布
(一)卫生部人才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考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合格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九、其他
对于在考务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和表格,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考务管理系统,在文件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务请各地严格按照《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附件5)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以人为本,切实做好考生服务工作;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做好应急预案的制定,防范和堵塞考试工作漏洞,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切实做好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保密安全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山东考区
办公室
2013年12月24日
易贤网温馨提示:
《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doc》《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物品接收信息表.doc》《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设置一览表.doc》来源于胶南市人事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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