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关于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2013-12-23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江民族中专学校为解决专业教师不足问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名美术专业教师和1名管理与金融专业课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招聘名额及学历要求

美术教师岗位1名,美术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管理与金融教师岗位1名,管理与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三)云南省户口。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

(二)报名地点:丽江民族中专学校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报名时如暂时无法提供证书原件的,要求提交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可电话报名或家长用复印件或传真代为报名。报名同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学历证明和学位证原件在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前复审)。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高学历教师招聘以岗位能力测试(试讲)、考核、体检、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应达到1: 2以上,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1:1进入测试。测试当天在丽江民族中专考生休息室抽签测试顺序,试讲内容相同,试讲内容限制在所应聘岗位专业课程范围。试讲总成绩为100分。要求如下:⑴手写一份教案,复印一式八份,在试讲前交办公室;⑵制作一个与试讲内容一致的课件,试讲时使用;⑶试讲一节课(40分钟)。(4)考生提前10分钟到指定教室。

(二)测评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测试组由相关学科教师及专家5人组成,测试结束,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岗位能力测试最低控制分为60分。并按成绩的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及体检合格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此无异议的报市教育局备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招聘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考核期内考核合格,及时报批转正手续;如考核不合格,终止协议,不予聘用。

五、纪律要求

(一)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二)不按公开招聘程序或相关规定进行招聘的,人社部门不予认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给予行政处分。

(四)此次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由丽江市第六纪工委负责。

丽江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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