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提高“普九”成果,逐步解决中小校、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昭通市教育局、人事局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办法》,经市招考领导组批准,现将昭通市2009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事业单位人员、非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一年制民代班”学员年龄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6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具体岗位要求,按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执行。)
(四)所有参加报名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具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所有招聘岗位全部面向全国招考。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聘用的“特岗”教师,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补员考试。
2、机关事业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的人员不得参加教师补员考试。
3、2004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作弊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事业单位、党政群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七)昭通师专2008年顶岗实习学生中的“优秀实习生”在今年的本次教师补员考试中,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招聘计划
2009年昭通市将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31人。其中市直学校10人,昭阳区90人;鲁甸县30人;巧家县112人;大关县29人;永善县48人;绥江县19人;镇雄县319人;彝良县117人;威信县12人;水富县45人。具体岗位见附件《昭通市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3日至15日(三天)。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报名地点:报考县(区)学校教师岗位的到各县区教育局报名,报考市直属学校教师岗位的由昭阳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参与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根据县(区)及市直学校所设岗位,以县(区)为单位(市直学校以校为单位)分学科报考,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报名,不允许多报、重报,若出现多报、重报,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本人必须到报名点现场采集信息。报名时须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资格审查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等字样”,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及一张免冠半身近照。
(四)所有岗位要求开考比例均需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削减。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考试相关规定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300分。面试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一)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09年11月29日上午9:00—11:00考专业知识; 下午14:00—15:20考教育学,16:40—18:00考教育心理学。面试具体时间以各县区公布的面试时间为准。
(二)笔试考点设置在昭阳区,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实行单人单座,各考场必须由两名教师负责监考。面试考点设在各县(区),报考市直学校教师岗位的由昭阳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工作。
(三)考试科目设置及内容:考试科目设专业知识、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三个科目,每科各占100分。
1、专业知识考试科目:(1)高、初中教师岗位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13个学科;(2)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设语文、数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幼教、信息技术8个学科。
2、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以现行高等师范院校、中师学校及现行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材为参考教材。
3、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按中学(含高中、职高、初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岗位两个层次命题,以《200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大纲》为考试范围(考生可在昭通教育网下载)。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11月27日至28日(两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五)领取准考证地点:昭通市昭阳大道399号(原昭通市教育局教师招待所),领取准考证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和考生报名回执单方可领取。
五、加分政策
(一)户籍在昭通市范围内的“一年制民代班”学员,笔试总成绩上给予每一年教龄加2分(满12个月为一年)。
(二)除汉族外的少数民族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根据考生报名时出具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给予加分)。
(三)到7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的乡村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获得云南青年志愿服务金奖、银奖、铜奖奖章的可分别在笔试总成绩上加4、3、2分。
(四)对昭通市优秀运动员,依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体局、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对优秀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予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号文件)精神执行,在笔试总成绩上加分,但所加分值只计其中最高一项。
(五)昭通师专2008年顶岗实习学生支教工作中的“合格学生”,在今年的本次教师补员考试中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六)对“特岗”教师三年聘期满,履行完合同时,经本人申请不愿办理转正手续,要求重新择业的,参加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七)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履行完协议,并考核合格的人员,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八)以上七项照顾加分中,若有并列加分项,只选择最高一项给予加分,不累计加分。
六、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一)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
(二)免笔试人员依照所报考岗位直接进入面试,不受进入面试比例限制。
(三)笔试总成绩与政策加分只作为进入面试的选择,不带入面试。
七、聘用审批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需学科人数1:1的比例确定复审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后,由各县(区)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政审、体检(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各县(区)对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二)面试成绩出现相同时,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高分者获胜。
(三)本次招聘考试、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县(区)教育局、人事局在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根据考前向社会公布的岗位,分学科组织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岗位选定后,各县(区)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材料由县(区)教育局、人事局报送市人事局按有关规定审批,市直学校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材料由市教育局报送市人事局按有关规定审批。并按《昭通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手续。
八、其它事项
(一)凡已录(聘)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取消录(聘)用资格。已录(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
(二)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全市2009年教师补员招聘考试设三个科目,每科收费50元,共收报名费150元/人,由组织报名的县(区)教育局收取考生报名费。
(三)为维护考试聘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录(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五年内不准参加全国任何公务员考试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整个招聘过程,请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昭通市2009年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