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基层工作经历”?“两年”如何计算?
2013-11-18来源:易贤网

问:你好,宁夏招考公务员如何理解“基层工作经历”?“两年”如何计算?

答: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或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者,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工作经历以毕业证发证时间起计算,在校期间任何形式的社会实践或工作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为“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 “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的,其基层服务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执行,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13日。因工作单位变化,时间有中断的,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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