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京剧院2013年招聘特殊专业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10-08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专业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天津京剧院概况

天津京剧院组建于1995年8月28日,建院以来以出精品、出人才、打造天津京剧品牌为载体,繁荣发展,2005年天津京剧院被评为国家重点京剧院团。天津京剧院为振兴京剧事业、弘扬国粹及剧院的长远发展,遵循艺术生产发展的客观规律及时充实演出队伍,同时根据演出岗位急需补充的现状,现拟招聘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招聘计划)

舞美中心音响1名。

共计1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音响岗位

对戏剧音响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承担所聘岗位工作;2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市户口。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作为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www.tjjjy.com)上公开发布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环湖中路6号,天津京剧院政工科。

2、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一寸彩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3、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日——2013年10月19日,每天9:00——17:00(中午12:00-14:00休息)。

(三)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另行通知。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不能开考,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以下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0月26日(周六)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命题、监考、阅卷均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笔试成绩约在考试结束一周后,由报考单位通知考生。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6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1)面试由天津京剧院组织。由有关专家、院领导、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者综合能力进行评议打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考核结果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地点:天津京剧院。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5]1号》,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结果合格者,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八)拟聘用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天津京剧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文广局人事处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报名电话:天津京剧院政工科022-23527463

监督投诉电话:市文广局人事处022-23311195

天津京剧院2013年招聘特殊专业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天津京剧院

2013年9月5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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