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办理须知
2013-09-10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

一、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未毕业的考生,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2.已经毕业的考生,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办理证明,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签字的委托函和和代办人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或护照)。

二、办理时间

开具证明的时间为每周一(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点

绿洲宾馆一楼大厅,特殊情况转至办公楼305房间办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文件规定,开具成绩证明每人次收取80元。

五、其他事项

1.办理证明者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

2.成绩证明每人只限开具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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