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济南市报考“三支一扶”特困家庭毕业生加分确认的通知
2013-08-23来源: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济南市报考“三支一扶”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精神,对报考我市“三支一扶”的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特困家庭毕业生,于8月26日上午9:00—11:00点,持证明材料到济南人才市场二楼大厅(经十路22399号)资格审查处进行审核,并填写《报考济南市2013年“三支一扶”人员加分认定表》。经市“三支一扶” 办公室审核确认,在济南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笔试加分。

特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户口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和复印件)。

济南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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