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公告
2013-08-16来源: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现将集宁区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集宁区公开招聘公安局事业人员报名情况,经集宁区公开招聘公安局事业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名额按报名比例,岗位由原来30人调整为16人。

二、经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初审,现将符合公安局招聘考试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花名附后)

三、经集宁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报考集宁区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对符合招聘考试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花名附后)

四、上述两组人员公示期为2013年8月15日--19日,如无疑义,请于2013年8月20日--21日到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档案室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领取准考证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如代领请代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2012年毕业生需交考务费35元,2011年以前毕业生考务费70元。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474—8212067

监督电话:0474--8188518

人员公示如下:

http://www.wmpta.com.cn/wmpta/Info/InfoDetail.aspx?InfoId=1024

集宁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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