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复审通知
2013-08-12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44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3]246号)及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专业测试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8月15日、1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递补时间:8月19日上午9:00—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自治区体育局办公楼二楼小会议室。

(呼和浩特新华大街86号、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路南)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必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必须由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和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二)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内蒙古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或花名册)、储备协议以及2年储备期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人个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或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列入行政和事业正式编制)、未满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等真实身份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考内蒙古自治区田径柔道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电工”和内蒙古自治区冬季项目运动管理中心“财会”岗位的考生,分别提供“盟市级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本专业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对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同时报自治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相关说明

(一)由于学校原因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无上述要求的证件材料一律不予资格复审,如果发现个人信息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提供虚假证件,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依据相关要求,资格复审人员要做好资格复审记录和统计,对未通过人员做情况说明,并请未通过人员签字确认。

(五)其它未尽事宜,依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自治区党政群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44号)和《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咨询电话:0471—6396114

举报电话:0471—6396082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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