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2013-08-12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8月13日上午8:30—下午5:30

递补应聘人员复审时间:2013年8月16日上午8:30—下午5:30

二、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76号,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1号楼404房间。

三、考生所须携带材料:

(一)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须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开据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白底免冠照片两张、相关资格证,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具有两年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提供工作(服务)单位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应聘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考生,还需要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开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户籍在集体户上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区外内蒙古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户口簿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审核现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471—6297906联系人:王寿斌、李潇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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