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市直各部门,各类企业、团体、组织:
为营造我市人事考试公开、公平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人事考试考风考纪管理,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支持、参与到人事考试事业中来,包头市公务员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选拔培养第二批专业化人事考试监考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凡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及各大企业正式职工,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清正廉洁,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二)保密观念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不徇私情,能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三)年龄在25周岁至50周岁之间;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监考工作。
(六)近5个年度的年终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有下列情行之一者,不得参加选拔: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工作内容及岗位职责
(一)监考人员根据市公务员局各项人事考试的需要承担监考任务;
(二)监考人员须遵守各项考务工作制度和考勤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监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学习并履行监考人员守则;
(四)监考人员在承担监考任务时,须提前告知身体健康状况,否则后果自负;
(五)监考人员违反考务工作制度,造成考务事故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六)监考人员每参加一次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务中心给付当次劳务费。
三、报名程序及时间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登陆包头人事人才网(http://www.btrs.gov.cn/)自行下载报名表(一式两份),填写个人信息,贴好照片。
(二)申请人须到单位人事部门审签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请人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进行审核。
(四)审核合格的人员发放入选通知书。
单位集体报名的,可由单位人事部门集体办理报名审核手续。
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8月15日,节假日及双休日休息。
咨询电话:5221935、5221936、5221937。
四、培训及聘用
(一)入选的人员需接受岗前培训;
(二)培训后参加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聘用。
(三)市人事考试中心对拟聘用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
(四)体检合格后颁发人事考试监考员聘书,同时签订责任书。
五、监考人员的管理
(一)专业化监考人员由市人事考务中心统一负责管理。
(二)专业化监考人员须接受市公务员局组织的经常性考务培训,培训合格的方可续聘。
(三)专业化监考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对不符合要求或未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予以解聘;对优秀监考人员进行奖励。
六、监考人员的使用
(一)监考人员不实行坐班制度,有工作任务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调度安排并予以通知。
(二)监考人员工作时间一般安排在星期六、星期日(特殊情况安排在工作日)。
(三)监考人员的工作地点一般为市区内各考点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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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专业化人事考试监考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包头市公务员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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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务员局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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