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是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主办,由北京西城区教委与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合作兴办,隶属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管理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完全中学。学校设计规模为初中、高中各24个教学班。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结合阶段性办学目标,2013年计划招收初一新生80人,2个教学班;高一新生100人,2个教学班。
根据北京西城区与乌兰察布市合作办学协议,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的教师招聘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负责教师招聘的具体组织实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13年招聘教职工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和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共32名)
(一)公开招聘优秀在职教师12名。其中: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各1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人。
(二)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名。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各1人;信息技术、财会各2人;后勤管理(工程造价与工程管理)1人。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
2、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资历、专业等相关要求。
3、具备履行招聘岗位规定的教育教学职责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条件
1、在职优秀教师
①报考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应聘教师从事过6年以上高(初)中教学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中级教师40周岁,高级教师45周岁。
③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名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④特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他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年龄最多可放宽3岁。
2、高校毕业生
①报考者须为普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以上证书的高校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②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应聘工作第一年内取得。
③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7月26日--7月31日。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在职优秀教师招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办法
7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应聘教师,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4寸全身彩色照片1张、报名登记表亲自或委托他人到报名点报名。资格审核期间应聘者未到报名点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乌兰察布市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报名联系人:
马向平 电话:0474一8322320 手机:15924457788;
邢文彬 电话:0474一8322379 手机:13034742551;
祁利民 电话:0474一8322379 手机:15849412878。
2、资格审查
8月1日—2日,应聘教师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信息技术培训合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到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由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由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主持,面试合格者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办法
①应聘人员登陆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wmpta.com.cn),进入报名系统,填写详细信息,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为jpg格式,50kb以下)。
②报名者填报岗位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得进行改动。
③报名收费
按乌财非税[2011]128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祁利民 手机:15849412878;交费时间:8月1日-3日)。
2、资格审查
①网上资格初审:8月1日—8月2日,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内容:信息输入是否完整,电子照片是否标准),初审合格者方可打印《报名表》。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②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信息技术培训合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进入面试。
3、笔试
①笔试开考比例为1:3。紧缺专业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
②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四科笔试成绩各前6名进入面试,其他科目成绩各前3名进入面试。自治区主体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考试成绩加2.5分。笔试结果在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③笔试时间:8月5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集宁师院附中旧校区。
4、面试试讲
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信息教育等科目的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从乌兰察布市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中选择。试讲时间、地点由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另行通知。
②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面试形式分说课和专业素质测试。其中:说课占40%,专业素质测试占60%。
③财会、后勤岗位人员面试办法另行制定。
七、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一)招聘优秀教师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试结果决定。
(二)招聘高校毕业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八、考核
由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考核,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九、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凡不符合教师健康标准的一律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在指定地点和相关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职优秀教师统一办理调动手续。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工龄和教龄,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报到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一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能调动工作或参加其它机关事业单位的考录聘用。
十二、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条件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或考核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材料审核、考试、面试试讲、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工作全部过程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按规定进行。
(四)招聘工作组人员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实行回避制度。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本着对教育事业和应试人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在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试讲、考核、体检、录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十三、聘用人员有关待遇
(一)聘用的优秀教师按所评职称聘任,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聘用教师列入乌兰察布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十四、领导与监督
教师聘用工作由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具体组织。为加强统筹和协调,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招聘教师工作指导、协调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工作。
十五、该方案由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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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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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招聘教师工作小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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