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级职位竞争上岗通告
2013-07-22来源: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系统实际,拟在市局机关、区县局机关组织开展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不改变干部管理和职位管理权限,增强竞争上岗考试的科学性、权威性和考务组织的严谨性、规范性。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

市局机关、区县局机关面向本单位竞争上岗正、副科级干部。

单位 竞争上岗职位名称及数量 职位职级
市局机关 主任科员4名 正科级
副主任科员3名 副科级
河东质监局 办公室主任1名 正科级
南开质监局 质量监督科副科长1名 副科级
河北质监局 质量管理科副科长1名 副科级
东丽质监局 办公室副主任1名 副科级
津南质监局 食品生产监管科副科长1名 副科级
宝坻质监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副科长1名 副科级
质量监督科副科长1名 副科级
宁河质监局 副主任科员1名 副科级

三、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任职资格。报考正科级职位的,应担任副科级职务满18个月(任职时间不晚于2012年3月,下同);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应现担任科员职务满18个月,市局副主任科员岗位应在我局系统工作两年以上。

事业编人员不能报考本单位机关行政编职位。

(二)年龄条件:一般不超过48周岁,即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市局副主任科员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它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干部回避交流有关规定。

四、竞争上岗的程序

按照动员部署与发布通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与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酝酿协商与决定任用、集体谈话等步骤进行。

在竞争上岗组织实施过程中,坚持统分结合、各司其职。即:市局组织人事处统一发布竞争上岗通告,统一组织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和阅卷,统一面试时间,统一公布考试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单位分别确定竞争上岗的职位,分别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分别组织面试,分别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分别决定任用等。

(一)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竞争上岗通告公布3日后开始报名,报名时间2天,即2013年7月25日—26日。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见附件),在规定期限内到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

(二)资格审查。各单位分别对本单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符合条件的,在“资格审查意见”栏内注明“合格”;对不符合条件的,注明“不合格”,并简要说明不合格的理由。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竞争上岗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此比例缩减或取消岗位)。

报名结束后各招考单位在本单位公布报名情况,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如本单位有其他招考职位,报考人员可在2日内改报本单位其他职位。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单位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市局组织人事处,由市局组织人事处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报市局党组审定后,在局内外网公示3个工作日。由市局组织人事处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结果并通知笔试时间。

资格审查贯穿竞争上岗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竞争上岗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市局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掌握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政治、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市局内外网由市局组织人事处公示3个工作日后,根据竞争上岗笔试开考职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和民主测评的人员名单。如比例达不到1:3的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和民主测评。

(四)面试

1.面试通告。市局组织人事处发布面试通告。

2.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是在笔试的基础上,进一步测评报考人员在领导能力和胜任特征等方面与竞争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试题统一,程序要求统一,各单位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由市局组织人事处统一确定,面试地点由各单位具体安排。

4.面试组织。各单位应成立面试考官小组,设面试考官7名,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由市局选派面试考官和本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主考官由本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各单位要按照全局统一部署,严谨细致做好面试各项工作。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应选派人员负责面试现场监督。

5.面试计分。结构化面试计分方法为,每项要素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考官的评分保留),保留分数累加平均,平均分数即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为报考人员的面试得分。结构化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在面试人员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分值满分100,五个测评要素“德、能、勤、绩、廉”权重分值各20分,每个测评要素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权重分值各为“好”权重为20分、“较好”权重为16分、“一般”权重为12分、“较差”权重为8分。

另设“担任该职务评价”测评要素,计算得票百分比。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民主测评分数×30%。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面试以及民主测评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

各单位将综合成绩报市局组织人事处,由市局组织人事处在市局内外网上发布。

(七)确定考察对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低于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考察)。组织人事部门拟定考察工作方案,报本局党组会审定。在统一时间内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竞争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

考察对象涉及突破资格条件的,将突破资格条件人员报市局组织人事处审核同意后,再提交本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

(八)讨论决定

各单位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任职人员。

(九)公示及任职

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局党组的意见,将确定的拟任职人选的基本情况在本局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将任职人员情况报市局组织人事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把握政策规定,做好竞争上岗的有关具体工作。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格遵守时限要求,及时、高质量完成各环节工作。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竞争上岗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单位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增强公开性,提高透明度。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不准事先内定人选,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竞争上岗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追究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27182066、27182068

附件: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13年科级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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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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