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省赣州市物业管理师考试合格证书办理信息
2013-07-17来源:赣州人事考试网

凡参加2012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请准备以下材料,按要求办理合格证书。

1、如实填写好并贴好一寸照片(和报名照片同底)的《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3、两寸照片一张(和报名照片同底);

4、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需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审核;

5、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合格人员登记表》可从本网站的“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受理时间:2013年7月8日-7月19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办理证书的考生可在每月的最后三个工作日补办。

受理地点: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一楼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12333。

更多信息请查看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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