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克石市公安局招录流动人口协管简章
2013-07-16来源: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

根据我市公安协管工作实际需求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录牙克石市流动人口协管工作人员。

一、招录的岗位和人数

招录岗位:市区流动人口协管员

招录人数:计划招录60人。

二、招录形式和范围

招录形式:面向牙克石市公开招录。

招录范围:符合条件的适龄人员。

三、招录资格条件

(一)A类职位:计划招录40人。

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牙克石市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治安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自愿从事协管工作;

3、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4、年龄条件:18周岁至30周岁以下(1995年7月1日至1983年7月1日期间出生);

5、性别条件:男性;

6、身高条件:165cm以上;

7、身体条件:身体不能有明显缺陷及纹身,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B类职位:计划招录20人(男性15人,女性5人)

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牙克石市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治安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自愿从事协管工作;

3、学历条件:仅限于1998年前入学的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有就业派遣证或报到证的非师范类中等专业毕业生;2002年到2005年毕业的有就业派遣证或报到证的扎兰屯师范学校和原大兴安岭林业师范学校的毕业生。

4、年龄条件:不限;

5、身高条件: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6、身体条件:身体不能有明显缺陷及纹身,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招聘(考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以上的人员;曾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至2013年7月24日。

2、报名地点:牙克石市人才交流中心(胜利东街22号)

3、报名要求:报名工作由牙克石市监察局、牙克石市委组织部、牙克石市政法委、牙克石市人社局、牙克石市公安局、牙克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身体初检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白底一寸彩照3张。报考B类职位人员需提供报到证或就业派遣证。

报名者本人填写《牙克石市公安局招录流动人口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由报考负责人初审身高,报名者要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不符合招录条件而发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的科目和时间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进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总分为100分。招录岗位总成绩加权时笔试占60%,面试占40%。如报考人数低于应招录人数时,将直接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如考核合格,直接录用。

1、笔试

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写作、公安业务知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提交牙克石市流动人口协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由牙克石市流动人口协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测评的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以及举止仪表等。

面试评委由五-七人组成,考生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值。

面试考生成绩由评委当场打分亮分,记分员当场计算最后得分,记分员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提交牙克石市流动人口协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开考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后,将由公安机关对入选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将考核名单提交牙克石市流动人口协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录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市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招录人员月工资1800元/人,按要求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八、其他有关事宜可向牙克石市流动人口协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470—3941030,或登录牙克石市政府网(http://www.yks.gov.cn)、牙克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yks.gov.cn/)查询。

九、对本招录方案未尽事宜将提交牙克石市流动人口协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工作由牙克石市流动人口协管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更多信息请查看 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