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永胜县招聘事业单位笔试报名情况及领取准考证相关事宜通知
2013-07-11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永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报名情况及领取准考证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丽江市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排,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将于2013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时进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笔试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永胜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报名情况公示

根据7月8日—7月9日资格复审情况,现将笔试报名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1.2013年永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报名情况汇总表(其他岗位).xls

2.2013年永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报名情况汇总表(教师岗位).xls

公示期为3天(2013年7月10日—7月12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与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6526015。

请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如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等信息有误,请于7月12日下午17:30时前与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6526015,以免影响考试。

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一)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3年7月17日—7月19日上午11︰30时前(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地点: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二)注意事项

1.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交费单据原件;

2.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须持上述证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必须按上述时间领取准考证。过时不候,由此引起的后果考生自负;

4.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在参加笔试考试时请不要佩戴耳环、项链、手链、胸针等饰品,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考生自负;并请仔细阅读以下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3)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橡皮、削笔刀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设备(如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凡发现将上述各种电子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5)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6)开考三十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结束铃响前,不得交卷、退场。

(7)在答卷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10)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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